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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3 用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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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使 用 协 议
哈尔滨长方圆高科技环保实业有限公司为了使股东对公司上市发展情况及时了解,将开通与股东沟通与交流的平台,对股东提出的问题给予答复,望股东遵守本协议规定。
1、特别提示
哈尔滨长方圆高科技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将本着客观、公正、及时准确的原则,经本公司法律顾问“黑龙江远东律师集团”及财务顾问“美国环宇金融集团”严格审核后,回答股东的咨询问题。为获得网络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股东”)应当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申请程序。股东在进行申请程序过程中选择“同意”按钮,即表示股东完全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2、服务内容
2.1 哈尔滨长方圆高科技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服务的具体内容为:股东问题答疑、公司上市进程、证券相关知识等。
2.2 哈尔滨长方圆高科技环保实业有限公司会在72小时内,对股东所咨询的事宜给予答复,并发布在公司网站“在线答疑”版块。
2.3 哈尔滨长方圆高科技环保实业有限公司保留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3、使用规则
股东在使用本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b. 不得对公司进行恶意的中伤;
c.不得散布对公司发展不利的谣言
d. 不得带有骚扰性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e. 不得利用本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公司的行为
4、免责声明
4.1 哈尔滨长方圆高科技环保实业有限公司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
4.2 股东未按要求操作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股东自行承担
5、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5.1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暂停网络服务,哈尔滨长方圆高科技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5.2 如发生股东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哈尔滨长方圆高科技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有权对股东提出的问题不予答复而无需通知股东。
6、修改协议
6.1哈尔滨长方圆高科技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可能随时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一旦条款内容发生变动,公司将会在相关的页面提示修改内容。
6.2如果不同意哈尔滨长方圆高科技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对协议条款的修改,股东有权停止使用本网络服务。
7、法律管辖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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